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福建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近700亩,现有教职工75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234人,博士、硕士5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学院12个,招生专业43个,面向全国31个省份统一招生、面向全国13个省份单独(分类)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在福建省单独招生专业41个,招生计划2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招生计划 |
1 | 社会工作 |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职类毕业生 | 20 |
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
3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
4 | 民政管理 | ||
5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
6 |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8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
9 | 软件技术 |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
11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13 | 通信技术 | ||
14 | 微电子技术 | ||
15 | 智能控制技术 | ||
1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17 | 物流管理 | ||
18 | 市场营销 | ||
19 | 商务管理 | ||
20 | 国际贸易实务 | ||
21 | 连锁经营管理 | ||
22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
23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
24 | 摄影摄像技术 | ||
25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
26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
27 | 物业管理 | ||
28 | 园林技术 | ||
29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
30 | 会计 | ||
31 | 财务管理 | ||
32 | 金融管理 | ||
3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
34 | 康复治疗技术 | ||
35 | 康复工程技术 | ||
36 | 旅游管理 | ||
37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38 | 酒店管理 | ||
39 | 空中乘务 | ||
40 | 文秘 | ||
41 | 商务英语 |
注: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专业介绍、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s.cswu.cn)。软件技术、连锁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3个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其专业学生教育教学、就业工作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实施。
三、报考条件
通过 2019 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类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19年福建省高职单招。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并填报专业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
2.资格审查:我校于考试结束后,在录取阶段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二)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3月23日8:00~9:00持本人身份证至福州日升中学(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和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未录取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福建省教育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150分。主要测试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文、理科及三校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
2019年3月23日 | 9:00~11:00 | 文化考试 | 福州日升中学 (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 |
14:00~17:30 | 综合测试 |
注: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成绩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排序原则。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19年4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9年4月8日9:00至16:00,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录取公布。2019年4月8日至4月14日,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于2019年4月8日至4月14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公示7天。
3.录取备案。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我校于2019年4月底将录取结果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福建省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七、新生注册及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7月发放。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联 系 人:林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