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9]511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68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招生代码:5162)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办学类型
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退役军人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25 |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25 |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上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就读地址: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市翠屏区新村74号)。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到:2019年11月23日8:30-12:00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14:30-18:00
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总分为350分。
考试形式: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考试内容:请查看《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大纲》,另行发布。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9年11月26日9:00,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我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及“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面向退役军人计划和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不可相互调剂;
面向退役军人计划若专业报考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计划若专业报考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若报考总人数不足,录取不超过报考人数85%;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9年12月1-5日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
教学总课时:2500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学费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1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100元/年 |
注: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学籍管理
(一)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学院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学院网址:
http://www.ybzy.edu.cn ; http://www.yb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