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60多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是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人才的选拔、培养渠道,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协调发展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创新“政校行企外”五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和“学院育才,学生成才,社会用才”三才有机结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采取“政府主导、区域协同、教学灵活、工学交替”的方式,深入开展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为成员的招生考试及教育教学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录取、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招生就业小组:负责“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专项工作的招生宣传、报名、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负责牵头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教育教学管理小组:负责牵头“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入学测试,按不同群体的特殊性需求,制定、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管理方案,以及方案实施。负责“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学籍管理,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实习管理。

学生管理小组:负责学生的相关费用减免政策落实,及“奖、助、贷、补”政策的落实,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等相关管理。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心理健康、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管理。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就业、教育教学、政策落实、学生管理、经费实施等方面的纪检督查、监督。

二、学历及教学原则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制定普通专科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3-6年的弹性学制,学生修满学分可申请毕业,学院颁发三年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实行单独编班、单独考核,采取工学交替、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方式。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所招收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者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达到正常学习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面向退役军人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20

物流管理

3700

20

食品加工技术

4100

20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20

物流管理

3700

20

食品加工技术

4100

20

合计

120

注: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除上述学费外,学生还需缴纳住宿费用,代管费用(含教材费、杂费等在内,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3.退役军人的学费按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执行;

4.新生就读地址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机电一体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在经开区校区教学;物流管理专业在青年路校区教学)。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

1.本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作为报名确认点。所有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并作为审核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的依据。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到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已参加我省今年5月24日到26日进行的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应登录网站更新报名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费,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

1.考生在报名时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为不服从)。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应及时保存。网报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会实时公布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2.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网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办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2.县(市、区)招考办在现场确认阶段负责审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基础信息,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市、区)招考办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四)现场确认

1.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导入身份验证管理平台,开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在11月9日到12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办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2.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录我院招生就业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院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2019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到校进行志愿及考生基本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基本认知水平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1.测试时间: 2019年11月30日下午14:00-18:00

2.测试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路校区)

3.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内容:基本认知水平测试(150分,笔试或机考)和面试(20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

(二)成绩查询及复查

2019年12月5日,学院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http://zjc.yazjy.com),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于2019年12月5日17:00之前,考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或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申请的影印件发送至邮箱:yzy2017dz@163.com,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5-2222737)。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依照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进行录取。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5天。

(三)具有高级工或者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经我院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

(四)常规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官方网站。

(五)公示期满后,2019年12月10日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享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的所有待遇。学生到校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管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在本次招生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院将按相关规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的复查工作。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学习要求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处理。

十、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

1.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其他事宜

(一)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邮政编码:6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 2229044(传真)

 教务考务电话:0835-2222737

纪检监督电话:0835-2361679

学院网址:http://www.yazjy.com 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yaz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