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非产权28.8万平方米(约合43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16.9;专任教师3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44.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19.8元;图书55万册,生均图书74.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01

620201

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5000

02

620202

助产

3

3-5

文理兼招

5000

03

670102

学前教育(师范)

3

3-5

文理兼招

4000

04

670103

小学教育(师范)

3

3-5

文理兼招

4000

05

630302

会计

3

3-5

文理兼招

4500

06

630903

物流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500

07

630304

会计信息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500

08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3-5

理工

5000

09

540502

工程造价

3

3-5

文理兼招

4500

10

640101

旅游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500

1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