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 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 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 创新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 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 练,培养具备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采写、拍摄、制 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技巧训练,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能,具备广播和电 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管理能力,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与表达能力,同时掌握利用多媒 体技术手段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

2.掌握计算机、网络应用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 能力,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和社会 活动能力,具备适应未来竞争机制、向更宽广的专业领域拓展和继续学习的素质与能力;

3.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具备一定的听、说、写、 译的能力;

4.主要学习与专业相关的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 识,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分析方法,具有创新意识、独立思 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 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健康体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沟通能力;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影像语言、电视画 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 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广 播剧、电视晚会编导、广播电视音乐节目编导。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阶段性实践教学(短片创作)、影片观摩训练、 写作训练、学期认知实习、专业实习、联合实习(广播剧创作、纪录片创作、电视专题片创作、电视 综艺晚会创作、艺术片创作等)、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创作训练、高清摄影摄像实训、非线性编辑制作 技术、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训练、录音艺术及声音编辑实验、演播室导播训练、纪录片创作训练、DV 创作训练、数字节目制作技术、照明艺术实训、电视晚会室外移动导播录制实验、专题片与艺术片 创作实验、广播电视娱乐节目创作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