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 法学 专业介绍

【专业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天津商业大学于1986年开设经济法专业(专科),1993年开始法学专业本科招生。2003年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4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资格。现招收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等6个学科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其中,民商法学科是天津市“十二五”综合投资重点学科,法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天津市“十三五”综合投资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学科是天津商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8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7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1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教师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重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师中有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第一层次人选2人、第二层次人选3人,第三层次人选6人,天津市学科领军人才2人、天津市青年骨干教师2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应用创新团队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

专业特色:法学专业立足于天津商业大学丰富的商科资源优势,开设金融法务、会计法务和企业法务三个专业方向,使本专业毕业生能成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良好的职业素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专业拥有1个天津市市级教学团队、3个校级教学团队。

法学专业自第二学年开始,设置企业法务方向、会计法务方向、金融法务方向三个课程模块,将会计学、经济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审计学、财务分析等金融专业、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纳入模块体系,以实现法学专业与金融专业、会计专业的深度融合。此外,司法会计、民商法案例解析、证券法、金融法等具有商科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也与“法商相融”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相契合。

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7项,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近300篇,其中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心理科学》等专业核心期刊、CSSCI期刊发表高质量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等转载;出版著作、教材50余部,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省部级奖励。近5年来,承担省部级、校级教改项目20余项,发表教改论文200余篇。指导学生成功申报多项国家及天津市级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

建有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物证技术实验室(包括传统物证技术实验室和电子物证技术实验室)、法律诊所实验室、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实验室,极大满足了实验教学需求,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国际交流:法学专业与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培养,确定了“3+1+1”的本硕连读合作模式。此外,法学专业还分别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等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学术与教学合作关系。

学业成果:近5年来,法学专业有二百余名学生通过了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通过率在天津市高校名列前茅;百余名学生通过了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教师资格等职业资格考试。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成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良好的职业素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师实务、民商法案例解析、刑事法案例解析、会计学、证券投资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成本管理会计、司法会计、财务分析、会计信息系统、金融会计等。

【就业去向】

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仅可以满足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机构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可以适应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多种类型用人单位对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在校生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在天津市属高校名列前茅,有近百名毕业生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著名高校研究生。还有部分学生到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