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专业知识、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各类传媒和影视制作机构从事电视新闻节目编导、摄像、制作、包装、演播室、灯光等工作,能承担各类电视类节目、广告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备全面、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

4.了解广播电视理论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掌握一种外国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6.在编导、摄像、节目制作、包装等方面具备熟练的技巧技能和较强的艺术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