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口腔医学 专业介绍
(1)口腔医学(七年制) 学制七年,实行“七年一贯,本硕融通,整体优化,注重素质,加强基础,面向临床”。其中第一学年普通基础课程在东校区(大学城)学习,第二学年至第四学年在北校区学习。第五学年为口腔医学专业实习,第六、七学年为口腔二级学科临床培养。学生完成七年制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位课程考试70分或以上,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授予硕士学位。
(2)口腔医学(五年制)学制五年,其中第一学年医学基础课程在东校区(大学城)学习,第二学年至第四学年在北校区学习。第五学年为口腔医学专业实习,该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医疗技能,能从事口腔疾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口腔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