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舞蹈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舞蹈研究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及教学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艺术团体、文化部门从事表演、艺术行政管理、文艺活动策划等工作,也能在中小学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2. 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宽的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与人交流的能力。 3. 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4. 初步掌握我国主要民族民间舞种的风格和技术特点。 5. 具有舞蹈创编、舞蹈评论及舞蹈表演的能力。 6. 了解近现代舞蹈的发展趋势。 7. 掌握舞蹈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8.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四、核心课程 芭蕾舞教学法、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训、毯子功、舞蹈美学、舞蹈教育学、舞蹈编导。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舞蹈理论实践(舞蹈作品赏析、地区文化考察与研究、舞蹈理论研究与创新)、舞蹈教学实践、艺术表演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75学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