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助理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助理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熟练处理各种司法业务能力的高素质法律实用人才。
核心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律师与公证实务、办公室实务、文书制作、档案管理、警务实战技能等。
就业方向: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等。通过司法考试,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面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可与就业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