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 专业介绍
一、 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者。
二、 培养目标与要求
2.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重点面向基层的应
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2.2培养要求
政治思想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具有广告学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美术基本技能、计算机平面
设计技能、多媒体作品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与实际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
专业/职业技能方面:本专业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能较为系统地
学习广告学以及广告设计基本原理与技能,接受广告美术设计的基本训练;使学生通过三年业余学习,掌握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等相关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技能:了解广告领域所涉及的基本原理与基本
知识;熟悉现代广告媒介、广告技术手段;掌握美术基本技能、广告创意与设计方法、计算机平面设计技能等。本专业素描、色彩、构成、计算机平面设计、数字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课程需要实验教学;要求学生毕业后能够直接上岗,胜任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报刊、出版社、企业等单位设计、制作、编排部门的相关工作。
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文化知识方面,具备基本的广告行业基础知识;具备基本的艺术设计知识和基本审美能力,具有美术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文化素质。
三、培养规格
3.1层次:专科
3.2学制:两年制,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进程。学习年限最短两年半,最长八年。
3.3学分:最低毕业学分76学分,职业资格证书四级20学分,三级23学分。
四、就业面向和职业生涯发展
4.1就业面向
(1)行业领域:民营企业、合资公司、事业单位。
(2)职业:A、在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出版社,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教学软件制作等工作;B 在各广告公司、出版社、印刷业、网络公司、影视传媒公司、新闻媒体等机构,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等工作;C 、在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以及相关的教学培训等辅助性工作。
4.2职业生涯发展
(1)职业等级提升: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取得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职业资格四级)、高
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职业资格三级)后,通过学习,进一步考取更高级别的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2)职业岗位发展:本专业毕业生,可通过进一步学习深造,能力的提升和工作经验
的积累,胜任美术指导、设计总监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