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东方夏威夷”美誉的烟台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学校建有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7个实验实训中心,2个中心实验室,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15所,实习就业双基地160余处。

学校秉承“励志笃学、厚德济生”的校训,发扬“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的校风和“勤学慎思、惟真惟新”的学风,坚持“立足山东、辐射全国,依托行业、开放办学”的办学定位、“产教融合、医教协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以文化人、立德树人、精技善能”的育人方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培养“品优技高”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在办学实力、办学效益、核心竞争力、人才培养质量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1875350599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山东省招生单独招生普通类10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技术技能类225人,具体安排如下:

单独招生招生计划.jpg

明:春季高考中医学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春季高考护理专业类别为护理类。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体检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类(夏季、春季高考):已经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参加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及艺、体类考生可报考文、理类专业,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报名应符合专业类别要求(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护理类)。

2.技能技术类(下岗职工、农民工):技术技能类招生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名条件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报考。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9414-16日(每天8:00-20:00)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tcmchina.com)。点击首页右侧单独招生综合系统进行报名。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2019417-18日缴费,逾期不予补缴,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2.单独招生实行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网址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tcmchina.com)。点击首页右侧单独招生综合系统进行缴费,学校不安排现场缴费。

3.考生使用14位高考考生号登陆(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字母大写),登陆后使用支付宝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报名费30/生,考试费40//)。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1.考生需在2019418- 19日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学校不再安排现场打印准考证工作。

2.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登陆网址及办法与缴费办法一致。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4219:30-11:30综合考试

2.考试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为适应山东省高考改革要求,根据山东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鲁教职发〔20162号文件要求,学校单独招生考核采取“文化(专业)素质考试+职业(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科目及形式如下:

(一)普通类(夏季高考、春季高考)

1.普通类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总时长120分钟)

1)文化素质考试:数学、外语。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数学100分、外语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语文+综合素能,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

2.普通类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科目为:专业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总时长120分钟)

春季高考医药类报名的考生科目为:

1)专业素质考试:中医学基础、方剂学。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中医学基础100分、方剂学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中药,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基本技能。

春季高考护理类报名的考生科目为:

1)专业素质考试:内科护理、外科护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内科护理100分、外科护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基础护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基本技能。

(二)技术技能类(下岗职工、农民工)

1.技术技能类报名的考生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总时长12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综合能力100分、职业潜质100分。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五条  考生成绩确定

(一)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向我校申请,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注:免试考生也需统一报名,无需缴费)。

第十六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夏季高考命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春季高考命题依据《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相关书目,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为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招生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校委托第三方全权负责命题、印刷、装袋密封等相关工作,学校成立安全保密小组负责对第三方进行监管。安全保密小组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印刷地点交接密封好的试卷,试卷拿到后交至学校保密室封存,试卷交接过程中全称录像。

(二)考核: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我校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夏季高考按照文、理科,春季高考按照医药、护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技术技能类单独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夏季高考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职业技能(语文+综合素能)、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后录取;春季高考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排序后录取;技术技能类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考试成绩排序后录取。

3.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428日前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5400//

(二)住宿费:600//年(带独立卫生间、橱柜、阳台、暖气等)。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政策: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资助、山东省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各级、各类资助补贴,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享受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