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威海职业学院是2000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人员分类管理,教师多岗多能;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力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

第九条  学科专业定位:坚持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己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焦企业转型升级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迈出新步伐。特别是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中韩自贸区建设的新机遇,在不断强化机电、信息类专业的同时,造船、经管类专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建成了船舶与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10个专业群,57个高职教育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威海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威海职业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 威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19年面向省内单独招生设置47个专业,具体招生系别、科类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主要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其中普通类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退役军人面向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面向山东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所有报考对象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以及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单招试点院校。

第十八条 报名考试费:10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均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考生采用网络报名,考生通过登陆我院官方网站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官方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再登陆我院官方网站缴纳报名费,具体详见威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在指定的时间段,登陆威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且在指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所要求必备的用品到我院参加考试。其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其中:报考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专业、海大航海学院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报考艺术设计系专业及基础课教学部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 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试题针对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分别命制。内容涵盖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基础知识。

2.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对专业的兴趣、认同感和目标定位,以及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其中,下列专业同时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动漫设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春季高考生测试内容为服装款式设计与结构制图,夏季高考生测试内容为素描

3)音乐表演专业测试内容为声乐”“舞蹈”“键盘器乐,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

(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时间 

综合知识测试(笔试)、专业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均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二条 考试成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