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专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106(国标代码)、1431(江苏代码)、1496(3+2专本分段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国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地级泰州市成立后第一所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泰州市职工大学;1998年3月,升格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8月,创办于1958年的泰州卫生学校并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1月,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12月,学院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60年来,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8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园林式学校和平安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占地面积1081.6亩,新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32.85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总投资17.5亿元,馆藏图书72.67余万册,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01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47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10000人次以上。学院紧紧围绕泰州市“1+5+1”现代产业体系,设置院系,开设专业。现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基础科学部等9个分院(部),开设专业43个。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31个,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346家,校企双主体学院5个。建有江苏省数控机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7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40余项。学院是“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中兴通讯CLAA(中国LoRa联盟)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项、省部级奖项53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校友对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9.11%,连续4次(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方向,围绕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信息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开放型、创新型的高职院校。
专业名称 | 优势专业介绍 |
护理 | 省特色专业、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国家级护理实训中心、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 |
助产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国家级护理实训中心 |
口腔医学技术 | 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学生技能竞赛全国一等奖 |
康复治疗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学生技能竞赛全国一等奖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
药学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级机电生产性实训基地、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优秀拔尖人才”实验班、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省级机电生产性实训基地、“3+2”专本分段培养专业 |
数控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级机电生产性实训基地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群、省级机电生产性实训基地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训中心 省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省级机电生产性实训基地 |
市场营销 | 学院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订单式”培养专业、与盐城师范学院合作“3+2”专本分段培养专业 |
物流管理 | 学院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 |
会计 | 学院重点专业群骨干专业、江苏省会计技能大赛二等奖 |
旅游管理 | 课证融通培养,江苏省导游大赛获二等奖 |
财务管理 | 学院重点专业群建设专业 |
电子商务 | 校企成立歌德电商学院(双主体学院) |
空中乘务 | 需面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塑造优美职业形象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群专业、国家级实训基地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
移动通信技术 | 国家教育部建设项目、与中兴共建ICT创新基地、省重点专业群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国家教育部建设项目、与中兴共建ICT创新基地、省重点专业群专业 |
软件技术 | 国家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国家级实训基地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省重点专业群专业、国家级实训基地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国家级实训基地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与泰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合作办学,国家级实训基地 |
药品生产技术 | 央财支持重点专业、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 |
药物制剂技术 | 央财支持重点专业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 |
生物制药技术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 |
建筑工程技术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江苏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优秀拔尖人才”实验班、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面向社会人员招生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院级特色专业 |
建筑设计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省级建筑工程技术综合实训基地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校企合作重点建设专业、特色“订单”培养项目 |
工程造价 | 省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校企合作重点建设专业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组织考取幼师资格证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美术、院级特色专业 |
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美术、院级特色专业 |
舞蹈编导 | 舞蹈、院级特色专业 |
音乐表演 | 声乐、器乐,院级特色专业 |
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1.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招生对象: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新生录取规则是:
1.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对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2.男女比例:我院对各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江苏录取方式:
(1)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凡A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档后,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项目专业,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
(2)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和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报考我院的江苏注册入学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理科生均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测科目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文理科生再比较两门选测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