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网上报名并交费。

  2、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3、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实行以“文化测试+政策加分”的招生录取模式,对考生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1、文化测试

  考生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总分:文化测试+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日程安排

  1月15日 公布我院2019年提前招生简章

  2月22日-24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3月10日 公布符合学院提前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3月16日-17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3月18日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测试

  4月10日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4月25日前 我院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7日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

  4月28日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申请调剂

  4月29日 院校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并上报

  4月30日 院校在学院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编:211215

  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

  传真:57246680

  网址: www.niv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