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学院简介: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

育部备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首批高职院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业务由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管理。

学院位于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占地1300余亩,分为新蒲校区(主校区)、延安路校区和虾子校区三地办学,固定资产总值1.28亿。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建筑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等七个教学系部,63个高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院秉承“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技能扎实、熟悉管理”的培养目标,坚持抓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这条主线,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力推行产学结合、校企融合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平台,紧紧围绕贵州省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结构调整,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培养优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领导,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专业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贵州省分类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二)凡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学院对口或相近专业,考生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前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三)报考我院精准扶贫的学生必须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该类学生享受减免情况严格按国家、省、市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

凡报考我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要求并参加面试;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

⒈空中乘务(就业岗位有安检员、空中乘务员、值机、登机、售票、货运岗位等)专业报考要求:⑴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⑵净身高: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⒉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就业岗位有动车、高铁车厢乘务员或餐吧乘务员、Z/T/K列车乘务员、乘务安全员(含地铁、轻轨)、车站售票员、车站检票员、车站客运员、车站安检员、车站VIP接待员、铁路客服代表、车站商业服务(商服)等)专业要求:⑴2000年1月1日后出生;

⑵净身高: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按通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贵州省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志愿(设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按通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贵州省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志愿(设六个专业志愿)。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由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考生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第一次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安排

2.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⑵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

⑶考试(领取准考证)地点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⑷考生须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第二次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安排

2.考试时间

⑴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⑵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⑶考试(领取准考证)地点: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校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⑷考生须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技能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为原则。(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科达到c等及以上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择优录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录取。

高中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

中职生综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校园网公布。(四)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条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按通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非艺术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人。(二)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人。

第十四条 助学金及其它资助

(一)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300元/人。(二)另外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并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三)我校是贵州省首批开办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的高校。同时,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享受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四)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往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