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赣南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413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赣南医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学校地址

1.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

2.章贡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七、招生计划

1.分配办法: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在保持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计划与往年相比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总数。

2.学校2019年招生不预留计划。

3.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招生科类及条件

1.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文理、体育类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鉴于就业市场需求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3.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新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5.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九、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3.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

十、体育类录取规则

1.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2.体育类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

十一、订单定向录取

1.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

2.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江西省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考生。

3.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4.考生已被录取后不予退档。

5.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十二、收费标准

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1)本科专业的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4530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4270元/人学年,医学类、运动康复及其他专业4790元/人学年;(2)专科专业的临床医学、护理及其他专业3915元/人学年。

2.住宿费:本专科专业均为1000元/人学年。

3.招收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所签定协议书规定的有关学杂费免费政策。

4.以上收费标准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三、学生奖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人,二档3000元/人,三档2000元/人。

2.校内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3.学校还设立了校友奖助学金如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江洲“长江学子”奖学金等。

十四、扶困助学

1.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学校通过“奖、助、贷、减、免、补”、勤工助学、大学生服兵役学费减免、代偿等资助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压力。

3.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通过“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4.联系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资助。

十五、联系方式

1.招生部门: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

2.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41000

3.联系电话:(0797)8269722 8269755(传真)

4.招考网址:http://zs.gmu.cn E-mail:82697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