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各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4987.6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8平方米;生师比16.8;专任教师87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94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90.7元;图书110.2万册,生均图书5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 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医学 | 4800 |
2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医学 | 4800 |
3 | 100202TK | 麻醉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医学 | 4500 |
4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医学 | 4800 |
5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医学 | 4800 |
6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理学 | 4800 |
7 | 101002 | 医学实验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理学 | 4800 |
8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理学 | 4800 |
9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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