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

分院

专业

学费 (元/人年)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校区

普高

中职

小计

普高

中职

1

公共服务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4000

文理兼收

不限类别

60

27

33

大一大二眉山校区,

大三成都校区

2

公共服务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14000

文理兼收

不限类别

80

36

44

大一大二眉山校区,

大三成都校区

3

公共服务学院

学前教育

14000

文理兼收

不限类别

400

181

219

大一大二眉山校区,

大三成都校区

4

公共服务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8000

文理兼收

不限类别

60

27

33

大一大二眉山校区,

大三成都校区

5

公共服务学院

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