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按照皖教高〔2015〕10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皖招考〔2019〕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幼专)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合肥幼专是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和科研基地。学校位于合肥市磨店高教基地,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8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0.2万册。

 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初等教育(音乐和美术方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书法教育)、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对外汉语等11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为“省级特色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英语教育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注重内涵建设,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多年来一直供不应求。学校与新加坡、韩国、美国、台湾地区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开辟了境外求学和就业的通道。

建校35年来,合肥幼专累计为社会培养合格师资13000多名,为社会培训学前教育合格师资1800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85%以上省级一类幼儿园园长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合肥市90%以上公办幼儿园园长都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由此,学校获得了“江淮幼教一枝花”的美誉,被安徽省教育厅领导赞誉为“安徽幼教的黄埔军校”、“安徽幼儿园园长的摇篮”。

合肥幼专多次受到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誉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师范学校,是“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2019年,合肥幼专被安徽省批准立项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分类考试招生面向2016年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号。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取得考生号。

各专业招生其它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与计划

 

说明:根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艺术教育专业执行书法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书法教育方向的师资。

第四章  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已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上填报合肥幼专志愿报名。

二、考核测试

(一)考核形式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技能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总计300分,采取笔试方式测试。 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ahzsks.cn/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报考专业对应的基本职业能力及职业倾向性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稍后见合肥幼专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