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612

  

  第五条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6020212019010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湾坡路108号(邮政编码:572019)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开设专业及专业方向: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西餐工艺、旅游管理(线上营销方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六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info@his.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我院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和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