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院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集医、护、药和大健康专业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总面积1000余亩,总投资24亿余元,全力打造现代化智慧校园,为学子潜心求学、健康成长提供优越、舒适的条件。学院拥有数量充足、技能精湛、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为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供扎实有力的保障。
学院精准对接大健康产业,坚定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之路,与菲律宾圣保罗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铜仁妇幼保健院、铜仁碧江区中医院、铜仁宏昕康新中医医院、江苏百佳惠瑞丰大药房公司、雷允上药业集团、苏州天灵中药饮片公司等多家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 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条件
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有聋哑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不能录取。
(二)无色盲、色弱。
(三)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的疤痕、白癫风、纹身等。
(四)男生身高16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0cm及以上。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六个专业志愿。(若我校第一次已录满,则无第二次志愿填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录取成绩计算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 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 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统一评卷,我校组织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考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上午9:00-下午18:00
(二)中职毕业生
1、考试科目一: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上午 9:00-11:30
2、考试科目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下午 14:00-18:00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3月14日-3月15日。
(二)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504)。
(三)领取准考证须知: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如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再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如考生录取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排序;如分数再相同,则再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拟录取名册经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以及我校官网予以公示。
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省、市及我校奖学金政策等相关奖学金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助学金:按照国家助学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兜底资助政策、我校助学政策等相关助学政策执行。我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我校学生助学专项经费,用于我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以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冉老师、宋老师
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传真:0856-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邮编:554300。
我校官网:www.gzjkzy.com
我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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