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
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临汾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1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19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专业计划如下:
2019年山西省公费师范生分地市分专业分科招生计划 | ||||||||||||||||
合计 | 文史类 | 理工类 | 体育(文) | 体育(理) | 艺术类 | |||||||||||
汉语言 | 思想政治教育 | 历史学 | 英语 | 地理 科学 | 数学与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 科学 | 地理 科学 | 体育 教育 | 体育 教育 | 美术学 | 音乐学 | ||
合计 | 500 | 44 | 39 | 40 | 36 | 20 | 44 | 34 | 43 | 43 | 44 | 22 | 14 | 16 | 30 | 31 |
太原市 | 47 | 5 | 3 | 4 | 4 | 2 | 4 | 3 | 4 | 4 | 3 | 2 | 1 | 2 | 3 | 3 |
大同市 | 46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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