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大规模招生100万人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的有关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19〕77号)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为14548,在川招生代码5659。

三、办学性质

民办院校

四、办学层次

三年制普通大专教育、五年一贯制普通大专教育。

五、办学类型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收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

分专业计划表

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退役军人

学前教育

670102K、

80

8000元/年

护理

620201、

80

电子商务

630801

4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40

高速铁路乘务服务

600112

40

旅游管理

640101

40

酒店管理

640105

40

会计

630302

80

下岗失业人员、

农名工、

新型职业农民

学前教育

670102K

50

8000元/年

护理

620201

50

电子商务

630801

2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2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25

高速铁路乘务服务

600112

25

旅游管理

640101

25

酒店管理

640105

25

会计

630302

50

合计



800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就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太和路教育卫生园区。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7:00

2、考试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太和教育卫生园区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能力、动手能力等。

八、成绩查询

考生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登录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ccas.edu.cn)进入单独招生系统模块进行成绩查询。

九、录取规则

学院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学院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1、学习形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

2、学习总课时:一般不低于25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和教育主管厅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相关费用。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代收费100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太和路教育卫生园区

(三)咨询电话:0834-3808985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4-2522800

(五)院校网址:http://www.sc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