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4525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组织机构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董事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六、录取规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单招、直升专的招生、考试、录取规则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8.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七、其 他
  1.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5.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
  6.“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八、学院概况
  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国家普通高校(高等院校代码为14525)。
   学院新校区毗邻五家渠市青格达湖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校园环境优美。现有教职员工190人,专任教师11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8人,高级职称10人,实训指导教师25人。学院教学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完备。有多媒体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形体室、电气自动化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控制实训室、工商管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实训室及会计电算化实训室等现代化教学活动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及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

      学院采取军校化管理模式,构建平安校园,注重对学生生存能力、生活能力、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新及发展能力的五大能力培养,为学生成功人生奠定坚实基础,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做出了贡献。

     学院实行军校化管理模式,严格按照“六化”标准,通过管理育人,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实现素质化培养。

     学院以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五大能力培养培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学生做人做事的能力及素质,引导学生成为有品德之人,有品质之人,有品位之人。学院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三位一体”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了专业能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综合素质提高四大平台。

学院专门设立了就业指导办公室,与疆内外上百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保障,先后为乌鲁木齐市北新建材、中华联合、新疆众和公司、五家渠市工商局、审计局、旅游局及工业园区等单位推荐了优秀的实习生及毕业生,就业口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九、奖助学金政策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分别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贫困者,依本人情况分别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1000-3000元/年)。民语言学生需预科一年,预科期间,自治区补助学生学费、住宿费4000元/年。

十、相关费用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5000元-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邮 编:831300
  网  址:http://www.xjkjzyjsxy.com    

电  话:0994-6808555 6803888

      13009608575   13095056189

监督电话:131090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