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现将我校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19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备注
音乐表演60人只招收声乐、器乐(钢琴、琵琶、古筝、手风琴)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① 招生省份

音乐表演招生省份:河北、湖南、湖北、山西、江苏、四川。

② 分省招生计划预案

河北湖南湖北山西江苏四川        (省级统考)
16人9人9人12人10人4人

4、以上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各校考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校考情况合理调整,经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审定后,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由教育部统一分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学校核对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

5、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包含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具体的计划编制原则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19年高考报名。

2、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音乐表演省级专项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允许考生跨省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四川省以省级专项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单独组织校考。

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我校招生的各省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或登陆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网站报名。

3、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请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haosheng.swjtu.edu.cn),查询《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如招生简章中尚未明确的,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商定后,及时更新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一)

4、考试报名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执行,每人收取200元,除此之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声乐考生演唱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器乐考生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复试资格名单于初试环节全部结束之后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复试自选主项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分。
三评(录像评审)复试环节的主项作品全程录像,带回学校由专家组评分。

注:初试、复试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公布为准。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的初试以及复试环节不允许才艺展示。                                   

2、成绩计算办法

A、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省份:专业总分=复试成绩(评审专家现场评分)×40%+三评成绩(录像评审,专家组根据复试录像评分)×60%。(注:各项分数均为百分制)

B、音乐表演专业统考省份:专业总分=音乐表演省统考成绩

3、校考合格名单划定

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省报考人数及校考成绩分布情况合理调整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以2018年度组织校考的音乐表演专业计划数4倍以内划定校考合格名单。

4、考试成绩通知

2019年5月前,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可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及各省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线,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进档考生按照校考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拉通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校考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3、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声乐/器乐的省份以及必须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4、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七、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九、咨询方式

单    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人文学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邮    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招生就业处)

028-66367549             (人文学院)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邮    箱:zsks@swjtu.edu.cn

十一、监督举报机制

1、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在此基础上实施再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028-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