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杉达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9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类型包括以下三类: I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II类考生: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III类考生:退役士兵。 各类考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I类 | II类 | III类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 | 4 | 0 | |||
船舶工程技术 | 1 | 3 | 1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 | 3 | 1 | |||
物流管理 | 2 | 3 | 0 | |||
智能控制技术 | 2 | 3 | 0 |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1 | 4 | 0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注:专业计划可按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第一学期末可按学生本人意愿、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与各专业的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再调整专业。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全部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一项条件的应、历届高中生,应、历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并合格,同时1月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达1A+2B及以上的应届三校生。 3.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专业对口者。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专业对口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专业对口者。 6.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或相当于该等级考试的证书。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院校有其他要求,补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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