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华大学(标准代码10201)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具有学士、硕士两级人才培养体系。

二、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5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中、小学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的教研方法,使其具有因地制宜的开展地域性特色师范教育研究的能力,打造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的美术教育人才。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教学研究及其他美术专业工作。

2.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绘画与创作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生产及文化宣传、管理等相关单位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能进行独立艺术活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强化具有地域乡土民俗文化与地域自然文化的特色绘画创作研究。

就业方向:在艺术制作、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生产及文化宣传、管理等相关单位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能在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摄影和数字媒体等方面从事设计、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与整合能力的培养,运用互动媒介和美学理论进行设计学习,使学生成为具有从事较高层次创意设计、整体设计策划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和专业教育人才。强化个性化特色数字设计(UI设计:用户与界面交互关系),并深入研究低碳环保设计模式。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扎实掌握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实际应用能力,能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环境设计及建筑、城市规划等领域工作以及满足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强化培养学生具有地域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室内外空间设计思维,并深化多专业共同打造的寒地艺术景观设计研究。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适应当前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审美能力与实践能力,具备较高设计理念与工程素质,具备扎实产品设计相关专业知识,能够从事新产品开发与设计、人机工程学研究以及设计管理等高级人才。强化基于地域优势资源的家居产品、特色日用陶瓷、电子信息产品、特色工艺品等教学研究与开发。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2个本科专业,并设有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和艺术硕士等学科授权点。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

就业方向:中小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师。

2.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与表演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素质表教合一的舞蹈工作者。

就业方向:中小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舞蹈教师。

(三)文学院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就业方向: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或新媒体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采访撰稿、编辑制作、宣传企划、解说推介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四、校考报名、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1.2019年,我校开展校考省份为吉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山东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果所在省有相关的专业统(联)考,必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3.成绩核定后,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人数及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

4.2019年4月中旬,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www.bhjyw.com/)。

五、招生计划

省份艺术类专业分省        计划数
音乐学        (师范)舞蹈学        (师范)美术与        设计类播音与        主持艺术
吉林省30(校考)2(校考)4425(校考)101
江苏省8(校考)4(校考)40(校考)5(校考)57
山东省8(校考)4(校考)308(校考)50
河南省5(校考)4(校考)48(校考)10(校考)67
黑龙江5(校考)
15(校考)8(校考)28
山西省13(校考)10(校考)25(校考)6(校考)54
河北省81016
34
内蒙古2

57
辽宁省

9
9
湖南省1266630
江西省2
11821
安徽省2
16422
广西区


55
合计954026090485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2018年各专业学费标准: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2019年,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六、校考考试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180分)

①声乐主项:声乐(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器乐(演奏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视唱口试(看谱视唱、听音即唱,满分40分)。

②器乐主项:器乐(演奏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声乐(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视唱口试(看谱视唱、听音即唱,满分40分)。

注:除钢琴以外,其它乐器自备。

2.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200分)

①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剧目或舞蹈组合表演(配乐自备,风格不限,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注:乐器自备。

4.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5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原则上,在开设校考的省份,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无校考的省份,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3.符合前两条原则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任一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校考省份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考生按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7.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八、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所属统考类别,详见“阳光高考”平台。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  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