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学校地处伊水之滨,万安山下,东汉太学便发端于此。南望二程故里,传颂着程门立雪、鲁台望道的佳话;西望关林和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绽放着世界文化遗产的璀璨光芒。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5年获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3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7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100余人。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师教育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2个、精品课程3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6个、精品课程27门、教学团队6个、教学名师5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3个;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8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开创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培养的“洛阳模式”,在全省推广;连续七年获得河南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三年来,学生在亚运会、全运会、全国大运会中共获得7枚金牌,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350余项,省级奖励1300余项。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00余人。教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称号200余人次。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实施“学科引领”战略和应用科研攻坚工程。自2016年以来,连续入选ESI数据库排行榜,化学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旅游管理学科获批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现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创新联盟各1个;现有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功能导向多孔材料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8个。三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0多项;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数量连续四年位居河南省高校第一位;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300余篇,被SCI和EI收录600余篇;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20余项。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爱尔兰卡罗理工学院、爱尔兰沃特福德学院、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韩国培材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开展本专科、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教师访学进修、科学研究等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签署20余项对外合作协议。学校加入了世界大学校长联合会。

学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1万㎡。固定资产总值约12.7亿元,图书馆藏书22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4010种,电子图书93万余册,是中国知识工程文献检索二级中心。学校建有“万兆主干、千兆桌面”的校园网络,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特色发展和内涵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融入区域和服务地方为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校,提升综合实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数据截至2018年9月)

体育学院简介

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 84 人,其中教授 9 人,副教授 24 人,博士 6 人,硕士生导师 6 人,硕士学位教师 60 余人。教师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建院 60 年来,为国家培养了 5500 余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

体育学院现有四个教学系,五个本科专业,教学、训练设施完备, 室外教学训练场地面积 32000 余平方米,室内教学训练馆建筑面积29000 余平方米。

体育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竞技能力,在参加世界、全国及省级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2005 年全国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团体总分第二名荣获一等奖,全国十运会荣获女子散打、男子自行车二枚金牌,全国十三运会荣获女子散打、男子散打三枚金牌,2018年印尼雅加达亚运会女子52kg级金牌。

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运动教学与训练、科研以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教练员教程。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武术套路、散打、摔跤、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等项目的教练员、健身指导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及从事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武术史、民族传统体育概论、武术概论、传统体育养生学、武术套路(自选套路、规定套路、传统套路、太极拳)、散打、中国式摔跤相关课程。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招生考试办法

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洛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继续单独招收普通本科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符合 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

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2019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 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  拟招 180 人  学费标准 8000 元/生·年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拟招 60 人  学费标准 8000 元/生·年

(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招生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散打、中国式摔跤。

运动训练专业:田径(招收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100 米栏(女)、110 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篮球、足球(十一人制)、排球、沙滩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柔道。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5日

报名办法: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

六、考试

(一)专项考试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10日。

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各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时间为准。

(二)文化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

地点: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七、录取规则

(一)文化成绩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报名情况综合确定文化录取控制线。

(二)专业成绩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报名情况综合确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五)我校原则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同时会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建设需求,适当进行调整。其中,田径项目分田赛和径赛分别排序,足球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分别排序,排球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分别排序;各项目严格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一志愿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六)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考生文化考试费用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收取,专项考试费用由组考院校收取。我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九、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中心”,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网址:http://www.lynu.edu.cn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 0379-68618104

体育学院 0379-6017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