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17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设22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有本科专业97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29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专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6000人,专科招生计划350人。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生的学习志趣,2019年继续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改革。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河北师范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以学校当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019年招生的专业大类包含专业情况一览表

序号

科类

专业大类

包含专业

1

艺术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

艺术类

美术学类

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

3

艺术类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4

文史类或理工类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5

文史类或理工类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6

文史类或理工类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

7

文史类或理工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师范师范、非师范兼招)、翻译

8

文史类或理工类

心理学类

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

9

文史类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0

文史类

法学类

法学、政治与行政学

11

文史类

历史学类

历史学(师范)、考古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12

文史类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告学

13

文史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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