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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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的安排,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院校之一,联合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三所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开设“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开展“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和对接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在对接中职学校。

一、招生对象

  中山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居住地在中山市且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信息

  对接中职学校

  招生计划数(人)

  授课地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校名称

  对口中职专业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2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不限

  61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580304

  印刷媒体技术

  2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不限

  77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2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不限

  55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2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不限

  44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三、报名安排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在中山市的中职学校毕业的考生,可到毕业学校现场报名;

  2、中山户籍的其他中职毕业生到以下三个报名点其中一个进行现场报名:

  (1)、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电话:0760-22261819

  联系人:徐老师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祥丰北路

  (2)、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电话:0760-88331049

  联系人:林老师、何老师

  地址:中山市五桂山丹桂路9号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3)、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招生电话:

  冯老师0760-87338520

  廖老师0760-86238101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理工路13号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二)、报名时间:5月5-12日16:00。

  (三)、一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对接中职学校的一个专业志愿。

四、考核及录取安排

  (一)、考核安排:

  1、考试时间:5月19日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缺考考生视作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处理。

  3、考试科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科目。

  4、考核形式: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5、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3、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毕业证书颁发: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91862 

  传真:0760—85592875

  学校网址:http://www.zst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