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2020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嘉定校区(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新凤北路565号

2020级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商务日语、商务英语专业在青浦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嘉定校区就读。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院纪委是我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机电一体化技术616111
工业机器人技术61621
数控技术6161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61621
新能源汽车技术631111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61821
计算机网络技术61221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61312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41311
物联网应用技术4131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72711
会计(助理会计师、涉外会计)102721
电子商务61812
国际商务(跨境贸易)51311
会展策划与管理3911
学前教育205433
商务英语8132

酒店管理13


餐饮管理484
2
商务日语82322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1025


空中乘务425


首饰设计与工艺21611
广告设计与制作2201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20
1
室内艺术设计23712
合计15057830302

注:1、凡是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该专业面试,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招收专业面试过的考生。

2、空中乘务专业因专业特殊要求,需获得我院报考资格证后方可报考。请于章程公布后的四日内向我院提交报考资格申报表,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我院招生网自主招生公告(http://zhaosheng.sicp.edu.cn)。

3、退役士兵招生计划,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4、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余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中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统一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考(素描、专业面试)测试时间根据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具体时间详见本校官网,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工业机器人技术
数控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会计(助理会计师、涉外会计)
电子商务
国际商务(跨境贸易)
会展策划与管理
学前教育
商务英语
酒店管理
餐饮管理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入学测试、专业面试
商务日语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
空中乘务
首饰设计与工艺素描素描入学测试、素描
广告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办法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取得“优先录取”资格,“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未被“优先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投档录取。

“优先录取”原则: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素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

其余考生:非艺术类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按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

申请“优先录取”者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要加测专业面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其中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入学测试+专业面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素描入学测试+素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请于志愿填报后的4天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官网点击“优先录取”申请进行在线提交相关材料(http://zhaosheng.sicp.edu.cn)。

1.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2.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

3.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4.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5.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6.获得教育部颁发的1+X技能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7.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含)以上者。

8.获得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9.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10.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实施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合格,且第一专业填报英语专业者。

11.获得乐器类考级五级(含)以上证书(钢琴、管弦乐、民乐等),且第一专业填报学前教育专业者。

12.获得声乐、舞蹈类考级五级(含)以上者,且第一专业填报学前教育专业者。

13.获得美术类考级五级(含)以上者,且第一专业填报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者。

14.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考试”N4级(含)以上或获得“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TEST)G级别(含)以上者,且第一专业填报商务日语专业者。

15.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者。

16.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获得区级(含)以上奖项者。

17.高中(中职)阶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18.高中(中职)阶段研究性课程项目成果获得区级(含)以上奖励者。

19.高中阶段参加过市级青少年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研究项目并取得优秀小研究员称号者。

20.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学科竞赛(作文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1.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创新大赛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

22.高中生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成绩均合格者。

23.三校生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取得1A或2B或3C者。

2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二)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每门科目折算成绩为: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统一命题,满分为300分,其中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加测由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艺术类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素描考试,满分为100分。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2.4(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与其它非艺术类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5+素描成绩*3.5(满分为7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思想政治、生命科学、信息科技、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三)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或校考,满分100分。其中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其中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三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性考试等第,择优录取。

(四)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非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第一专业报考餐饮管理、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入学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阶段,考生必须取得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测成绩,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到非艺术类专业。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收费标准 (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跨境贸易)、会计(助理会计师、涉外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13000
酒店管理 艺术类:首饰设计与工艺15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商务日语、商务英语、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 艺术类: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18000
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9000
餐饮管理20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24000

(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嘉定校区:2200元/年,青浦校区:24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沪教委民[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品学兼优综合奖学金、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唐翔千先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院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60675958*112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cp.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haosheng.sicp.edu.cn/

咨询电话:59587531、60675958*1024、59587335

其他须知

(一)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二)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根据教委公布的时间要求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缴费(http://www.shmeea.edu.cn),完成缴费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我院招生网下载准考证(http://zhaosheng.sicp.edu.cn),考试当天请务必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