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简章

  一、学校代码1270

  二、学校名称苏州市职业大学

  三、学校性质苏州市属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校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

  六、学校概况

  苏州市职业大学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建于1981年,前身是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精英辈出,学校全力建设一所面向江苏、辐射全国,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9.1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3亿元。专任教师786名,其中正高职称64名,副高以上职称3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5.42%。学校设有12个学院(部),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53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近13421名,其中含来自七个国家的110名留学生。

  学校致力于为苏州经济建设服务,专业设置对接地方产业,人才培养对接地方需求,实现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满意度达99%以上。近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在98.5%以上,70%以上毕业生留在苏州就业,90%以上在长三角区域就业。学校每年有近1500名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方式进入到本科阶段学习,学生可选择不同途径进行学历提升。学校创业氛围浓厚,在校内建立了2.1万平方米的“太湖众创•苏州市大学生众创空间”供大学生免费创业,太湖众创获评国家、省、市、区四级众创空间(科技),省、市、区三级大学生创业园(人社),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苏州市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单位。

  学校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建立学校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双主体实施的多元协同育人体系。建成行业学院(大学)4个,与科大讯飞、大唐、三菱电机、西门子、博世汽车等国内外多家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形成了深度合作模式,建成企业学院12家。引导企业参与积极实践“政行企校”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合作订单班和真岗实境训练等育人形式。学校与40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引导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引进众多企业学院的同时,学生的就业水到渠成。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完善,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践创新奖学金、开元奖学金、美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27项奖励资助项目,每年奖励资助总金额超过2800万元,累计奖励资助超过12000人次,帮助同学追逐梦想,保障所有学子学业无忧。 

  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先后获得首批“江苏省文明校园”、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及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称号,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未来,学校立足成就学生、立足成就教师,争创国内一流品质院校为目标,全面提升内涵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4日。

  3.网上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4. 志愿填报:

  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

  5.报名考试费: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文化测试费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费用。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院校技能考核或面试等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收取60元/生。

  6.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下载并打印《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以便于技能考核(面试)交验。

  九、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十、考核方法

  考生均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及我校组织的技能考核(面试),学校按“文化测试+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测试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2.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进行,由考生所在市招办组织实施。

  3.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二)技能考核(面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对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面试)。

  1.组织:学校组织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进行评核。

  2.内容: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技能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4.总分:150分

  5.时间:4月13-14日

  6.地点: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

  7.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学校网站,4月10日前公布技能考核(面试)办法

  对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10日前公布进入技能考核(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按学校招生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①技能考核(面试)报到流程: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核对考生信息并签到→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②技能考核(面试)时,考生必须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方可参加。

  ③技能考核(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技能考核(面试)成绩。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①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技能考核(面试)成绩、语数外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试(含技能考核(面试))作弊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十二、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上旬

  公布经审核过的苏州市职业大学2019年提前招生简章

  2月22日-24日

  考生网上报名

  3月18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测试

  4月10日前

  1.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2公布参加技能考核(面试)考生名单

  3.公布技能考核(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4月13-14日

  技能考核(面试)

  4月19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

  4月25日前

  学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4月27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4月28日

  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以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4月29日

  17:00前,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十三、监督机制

  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技能考核(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面试),并对技能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纪检监察全程对技能考核(面试)实行全程监督,技能考核(面试)结果由学校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十四、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五、相关事宜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十六、本章程由苏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 0512-65213474、66507345

  招生办邮寄地址: 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203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104

  苏职大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sb_svu

  网址:http://www.jss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