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办学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68(国标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 邮编:36110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学校创办于2002年,2004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是以工科为特色,同时注重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2006年9月迁入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2009年12月通过首轮高等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10月以良好的成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规划占地524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90人,教职工423人,其中专任教师285人,生师比17.81,副高职称及以上99人,硕士及以上199人。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3.2万册,电子图书2050GB。目前学校设有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含3个校企合作二级院),基础部等3个教学部(含1个校校合作教学部),教务处等14个行政部门,共有35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有32个专业与厦门十大千亿产业链对接。校内实验(训)室107间,校外实训基地92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63.2万元。

目前,全校教职工正聚精会神为创建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而努力。

三、招生计划

2019年高职招考面向高中生投放723个计划,面向中职生投放820个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福建招生资讯—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9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面向高中生录取规则:凡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2)面向中职生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②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的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技能测试院校组织,请各类考生务必按照相关招生类别所委托测试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③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3)航空类专业(空中乘务、民航运输)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建议考生报考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3、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4、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5、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2019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退费办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1、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参加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考试的学生,经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省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专门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2-7767777、3873999

招生办传真:0592-387398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7888

址: www.xmht.com

E-mail: xmhtzsb@163.com

地址:厦门市翔安新店洪钟大道5088号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61102

凡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欢迎来电、来访咨询或登录我们学校网站查询我校办学情况和相关招生资讯。

八、附则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0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