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秉承“以卓越和创新教育引领学生走向成功”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特色兴校”,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培养有专长、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位于素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山东省烟台蓬莱市,学校占地558亩,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78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有商学院、工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4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3个教学部,同时,紧扣葡萄酒产业发展,建设了蓬莱葡萄酒学院(产业学院)。学校开设2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围绕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打造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专业集群,以IT、机电类专业为主的新工科专业集群,以艺术、传媒类专业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

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与澳大利亚国王学院、英国里士满大学、美国普雷里维尤农工大学、韩国庆南大学、德国施马尔卡登应用科技大学、泰国南邦皇家大学、西班牙海梅一世大学等众多国际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0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当地考生报考指南,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ujnpl.com/)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山东省:2020年山东省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段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其他省: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山东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计划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本科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舞蹈类联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济南大学组织的音乐类联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本科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舞蹈类专科专业使用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和联考成绩,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ujnpl.com/)及其他相关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公布。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学年)

艺术类本科

录音艺术、舞蹈编导

2000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

18000

普通类本科

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

16000

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15000

校企合作本科

物联网工程

19800

专科

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软件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

9800

     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已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 “绿色通道”及奖助学金: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依据国家最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学校网址:http://www.ujnpl.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ujnpl.com/

通信地址: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2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