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性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148号),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91)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安徽省“四年一贯制”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学校占地1298亩,现有各类教师1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60余人,正教授37人,“双师型”教师500余人,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目前设有财经商贸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铁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教学院部。学校开设多个专业,涵盖工程制造类、现代服务类、管理类和艺术类等领域,专业门类及专业数位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已形成了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电教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于2010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