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便函[2020]187号文)等文件精神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溪兜1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2020年学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专业及学费安排如下:

当表格无法完整显示时,请左右移动表格查看

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面向高中5103畜牧业类(含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专业)6000
面向高中630903物流管理6000
面向高中6308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专业)6000
面向高中630701市场营销6000
面向高中630604连锁经营管理6000
面向高中6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6000
面向高中610301通信技术6000
面向高中610205软件技术9000
面向高中540502工程造价6000
面向高中540301建筑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540106园林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202园林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107园艺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105休闲农业6000
面向高中6303财务会计类(含会计、审计专业)6000
面向高中6302金融类(含投资与理财、金融管理专业)6000
面向高中610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技术专业)6000
面向高中5701生物技术类(含食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专业)6000
面向高中5901食品工业类(含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6000
面向高中520804环境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6000
面向高中540501建设工程管理6000
面向高中630209互联网金融6000
面向高中610212移动应用开发6000
面向高中610216虚拟现实应用技术6000
面向高中630503国际商务6000
面向高中630607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6000
面向高中630803网络营销6000
面向高中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6000
面向高中630805跨境电子商务6000
农林类690704茶艺及茶叶营销6000
农林类510107园艺技术6000
农林类510202园林技术6000
畜牧类5103畜牧业类(含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6000
土木工程类540301建筑工程技术6000
土木工程类540501建设工程管理6000
电子类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6000
电子类610301通信技术6000
化工类520804环境工程技术6000
食品类5901食品工业类(含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6000
计算机类610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6000
计算机类610205软件技术9000
计算机类610212移动应用开发6000
财经管理类6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6000
财经管理类630302会计6000
财经管理类630201金融管理6000
财经管理类630209互联网金融6000
物流管理类630903物流管理6000
商贸管理类630604连锁经营管理6000
商贸管理类630503国际商务6000
商贸管理类630701市场营销6000
商贸管理类6308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专业)6000
商贸管理类630803网络营销6000
商贸管理类630607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6000
旅游服务类510105休闲农业6000
餐饮类590101食品加工技术6000

2020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条 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文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以校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凡报考我校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所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各专业不进行面试、无单科成绩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将进档考生根据出档专业按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含政策加分,下同),若总分出现相同,先同等优先、再按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根据其参加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照其所填报我校面向高中类录取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学生毕业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一条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助、贷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 本规则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我校公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溪兜1号(邮编350119 )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编350007)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检监察)

(0591)3851385(教务处)

咨询电话:(0591) 83420158,83420178(招生办)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