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单独招生总计划 780 人,分为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F 类等 6 类招生
计划类型,具体如下:
1、A 类计划(普通): 620 人
序号 招生专业(文理兼招)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1 铁路物流管理 10 4600
2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10 4600
3 动车组检修技术 10 7800
4 制冷与空调技术 25 4600
5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10 7800
6 电机与电器技术 25 4600
7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10 4600
8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5 7800
9 数控技术 25 5060
10 铁道车辆 10 7800
11 铁道机车 10 7800
1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0 5500
13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0 4600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30 4600
15 信息安全与管理 30 4600
16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10 4600
17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息化) 10 4600
18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通信) 10 4600
1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0 4600
20 电子商务 25 3500
21 会计 25 3500
22 商务英语 30 3200
23 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 25 5060
24 应用电子技术(铁道电子技术) 10 5060
25 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 10 5060
2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5 5060
27 铁道供电技术 10 7800
28 工业机器人技术 25 4600
2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10 7800
30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俄合作) 35 16800
31 铁道机车(中俄合作) 35 16800
3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中俄合作) 35 16800
合 计 620
说明:中俄合作办学是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合
作,共同举办机械设计与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 3 个专业的办
学项目。被录取进入该合作办学专业就读的学生,按照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
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我方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和俄方
颁发的学业证书。
2、B 类计划(现代学徒制): 60 人
序号 专业名称(文理兼招) 计划人数规模 学费标准(元/年)
1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 30 5060
2 机械设计与制造 30 4600
合 计 60
说明: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是学校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按照国务
院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适应中国制造 2025 和国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共同培
养学生,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被录取进入该合作办学专
业就读的学生,即成为该公司的准员工,按照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和订
单班管理办法,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验收合格者,即可进入该企业就业。
3、C 类计划(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40 人
序号 专业名称(文理兼招) 计划人数规模 学费标准(元/年)
1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40 4600
合 计 40
4、D 类计划(扶贫专项): 15 人
范 围
计划

备 注
湖南省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普
高应届考生
15
A 类招生专业中除中俄合作之外的
其他专业任选,不占用 A 类招生专业
计划
合 计 15
5、E 类计划(特长): 25 人
特长方向 计划数 备 注
艺术特长 10 A 类招生专业中除中俄合作之外的其他专业任选,
体育特长 15 不占用 A 类招生专业计划
合 计 25
6、F 类计划(竞赛获奖): 20 人(考生技能竞赛获奖专业大类与 A 类招生专业对
口,不占用 A 类招生专业计划,)
(二)各类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1、A 类、B 类、C 类报名条件: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
2、D 类报名条件:湖南省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普高应届考生
3、E 类报名条件:
⑴艺术特长方向:普高应往届考生,参加 2019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
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180 分的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服
装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考生;或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
术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含省级“三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前三名(含市
级“三独”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并持有证书,或钢琴、器乐业余十级并持有证书的考生。
⑵体育特长方向(羽毛球、乒乓球、散打、排球、田径、跆拳道等六个项目):普
高应往届考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高中
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该项目比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市级前
三名并同时持有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的考生。
4、F 类报名条件: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应届考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委组织的
技能竞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并持有证书的考生(技能竞赛获奖专业大类与 A 类招生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