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41

三、湖南省(内)代码4760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简介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一所创办于1951年的国有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火车头奖杯”获得单位、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培训基地、南方高铁人才培养与技术合作基地、香港地铁培训基地、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基地、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百佳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学院占地800亩,现有全日制学生11000人,教职工在职人数600多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30余人,博士、硕士190余人,“双师型”教师人数占85%以上。学院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建筑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机电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体育课教学部等5院1部1校中企23个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城市轨道交通四大系统高质量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报名条件。

2.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院开办的铁路特种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应符合该专业的需求)。

4.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

十、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

层次

学制(年)

收费标准(元/年)

铁道工程技术

大专

3

506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大专

3

506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大专

3

460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大专

3

5000

铁路物流管理

大专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大专

3

5060

工程造价

大专

3

5000

建筑设计

大专

3

82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大专

3

75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大专

3

500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大专

3

5000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大专

3

5000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大专

3

46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大专

3

4600

铁道机车

大专

3

7800

铁道供电技术

大专

3

7800

动车组检修技术

大专

3

8500

铁道车辆

大专

3

7800

十一、收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为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2019年如有变动将执行新文件规定。

十二、录取规则:

1.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3.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4.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6.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考虑到铁路行业的特殊性,要求报考铁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7.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十三、毕业生待遇

1.毕业生采取我院推荐就业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学生自主择业。

2.优秀毕业生,可以由学校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本科学习。

十四、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

2.邮编:421002

3.学院网址: http://www.htcrh.com

4.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 0734-2522039;2548115

5.传真: 0734-2548115

十五、附则

1.本章程的制定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