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七章 转段考核办法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2019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与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7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邮政编码:511442

花果山校区: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科协大院5号楼;邮政编码:51009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十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高职专业及代码

中职专业及代码

中职学校

招生计划

中职
学制

高职学制

1

财务管理630301

会计120100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50

三年

二年

会计120100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080700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50

三年

二年

城市交通运输管理083100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50

三年

二年

3

电子商务630801

电子商务121100

东莞市信息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电子商务121100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40

三年

二年

电子商务121100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50

三年

二年

4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动漫游戏14170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

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5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国际商务121200

东莞市商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国际商务121200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6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民政服务与管理180900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市场营销121000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7

旅游管理640101

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50

三年

二年

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30

三年

二年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9

汽车营销与服务630702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08280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40

三年

二年

10

社会工作690101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181000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50

三年

二年

11

市场营销630701

市场营销121000

东莞市商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市场营销121000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30

三年

二年

12

物流管理630903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100

三年

二年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50

三年

二年

第十五条 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正式录取后,学院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

2017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43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七条 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我省高考录取政策。由于录取环节在转段考核之后进行,中职学校将在转段考核报名时,告知考生,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取得高考报名考生号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高考报名的考生不予录取”。

4.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

招生专业

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备注

财务管理630301

会计证书、高新技术财务软件T3、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00606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员证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电子商务630801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模块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模块(Flash平台)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证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模块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旅游管理640101

(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餐厅服务员、茶艺师、导游员资格证、调酒师、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营销、汽车油漆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装调工、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模块、AutoCAD证书


汽车营销与服务630702

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汽车营销、汽车油漆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装调工、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模块、AutoCAD证书


社会工作690101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市场营销630701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办公软件、市场营销员(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物流管理630903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员证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报考办法: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报名时间为5月13日。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考生必须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中职学校审核后于2019527日前交到我院招办进行复审

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并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2019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需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考生本人签字);

③2017年中考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有考生本人当页,姓名前打钩,盖招办公章。);

④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已领证的先交,最迟2020年3月底交);

(3)报考资格复核:6月2日前我院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63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5)组织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及体检:中职学校必须在201912月底前按2020年高考要求组织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并到医院参加高考体检。没有高考报名和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七章 转段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转段考核应以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 考核方式考核工作院负责,考试地点设在对口中职学校。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专业理论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考试时间4-6小时,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第二十二条 免试入学资格: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附件2),于2019年6月3日前提交给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院的转段考核,就读我院相对应专业。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考生成绩按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中职学校为单位,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其中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对于同时参加其他类型(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证书”等)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考生,如无意向就读我院的,应书面向我院提出放弃录取,开学后(9月30日前)由我院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要求,男生身高<4250px、女生身高<4000px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无中职毕业学历证书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社会工作、物流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理科类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410元。

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6人间),新生住宿统一由学院安排。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2.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3.符合国家以及学院相关要求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交学费,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年。

4.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各奖助款项若有变化,按当年下达的最新政策执行)

5.符合国家和学院相关要求的参军入伍学生可申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上限8000元/年,学费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伍学生可申请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7000元/年。广州市地区退役士兵可申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5000元/年。(实际资助情况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二十九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监察、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邓卉

监督电话:020-84560179

传 真:020-84560179

电子邮箱:gzkmzsjc@126.com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560708 、84560798、84567663

传 真:020-34824703

电子邮箱:gzkmuzsb@126.com

学院网址:www.gzkmu.edu.cn

招生网址:zsw.gzkm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二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授权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