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1.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收理工科学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金融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且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全国决赛获得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三、报名程序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23日-4月2日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学科进行分组报名、测试及选拔,共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个考核组别,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严格按照学科竞赛获奖项目选择相应的考核组别,并在考核组别范围内最多填报3个专业志愿(各考核组别所含专业详见附表)。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3.邮寄材料:考生须于2019年4月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往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福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

(2)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自荐信(综合陈述个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学科兴趣及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800字以内);

(4)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以上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注: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邮寄材料概不退还,请备份自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填报的考核组别与其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必须一致,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初审合格名单及考生获奖情况拟于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详尽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公示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体育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体育测试以中距离跑为主,心理测试以上机考核为主,面试主要从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其中体育测试和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具体测试细则另行通知。

4.对体育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认各考核组别入围考生名单,确认情况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同时,考生须于2019年6月25-3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3.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22865580,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fz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2.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统一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审查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进行(评委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七、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2.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公告。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0591-228678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九、其它

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表:

福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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