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9年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现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表演等3个硕士点、4个研究所,3个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9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三、招生计划:

省份 山东 河北 辽宁 湖南 福建
计划招收人数103333待定
招考方向不限民族器乐西洋弦乐声乐演唱
         (美声或民声唱法)
不限不限
专业考试类型校考统考统考统考统考
招生科类艺术文理艺术文理艺术文理艺术文艺术文理
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以上计划如有调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份考试时间网报时间报名网址考试地点考试科目
山东2019年2月14-152019年1月26-30日17:00www.sdzk.cn潍坊市(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潍坊市招办统一安排)①视唱练耳
         ②声乐演唱
         ③器乐演奏
注:以上安排如有调整,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正式通知为准;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上一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统考

河北、辽宁、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9年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3 + 考生专业成绩×2.5×0.7

2.其他省份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可享受奖学金。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达标或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电话: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685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网址:www.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办(校考成绩查询)网址:zsb.fzu.edu.cn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网址:renwen.fzu.edu.cn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16)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