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保障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综合评价招生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招收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执行。中职生综合评价以专业对口为主,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适度调剂。
二、组织领导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煜春 穆岚
副组长:王东 席克军 王国斌 袁建敦 梁俊刚
第一责任人:袁建敦
成员:学院纪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部及各系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计划编制、实施办法、宣传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丽 成员:王海峰 唐志旗
职责: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招生工作。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招生录取组:
组长:王四平 副组长:于永生 高文博 成员: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及临时抽调招生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方案及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技术保障组:
组长:赵海亮 成员: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及网络技术支持等工作。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后勤保障组:
组长:洪湘 白承勇 成员:计划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相关费用的收取、招生经费及车辆保障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综合评价申请者,须为2019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注册资格。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考体检要求。
(五)综合评价程序:由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价预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四、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报名及预录取
(一)第一次录取
1.志愿填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http://art.ganseea.cn)按网站提示进行志愿申报;并登录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ggzy.edu.cn),下载《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于4月15日18:00之前(以邮章日期为准)邮寄至学院,或申请者本人到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910室)现场报名。
2.预录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13日至16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并于2019年4月16日按计划完成第一次预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二)第二次录取
1.志愿填报:符合征集志愿的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8:00-4月18日18:00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http://art.ganseea.cn)按网站提示进行志愿申报;并登录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ggzy.edu.cn),下载《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于4月18日16:00之前(以邮章日期为准)邮寄至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或申请者本人到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910室)现场报名。
2.预录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19日,根据志愿征集结果审核,综合评价,按计划确定第二志愿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三)录取公示
2019年4月19日,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于2019年4月22日——26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并通知到相关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四)申请材料及邮寄地址
申请材料:登录学院官网(www.ggzy.edu.cn)下载《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考生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将相关证书、荣誉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起邮寄。
邮寄地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邮编:735100。
联系电话:0937-6283142、0937-5971200。
咨询微信:考生可添加微信好友(18393976592)“甘钢职院招生办”,咨询相关信息。
(五)录取说明
1.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学院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2019年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登录学院官网查看。
2.考生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能参加当年的高考(包括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如录取后因个人原因确需退档,必须在录取公示截止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考生报到入学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由学院验证,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3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入学后,有调换专业意愿的学生,一个学期后可向学院提出专业调换申请,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五年一贯制学生除外)。
六、新生待遇
1.经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修业年限为三年。
3.学费标准为4500元/学年(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商鲲高铁学院订单班学费以教育厅批复为准”),住宿费900元(6人间)。
4.享受和其它普通高考录入学生同一标准的国家奖助学金及其它政策待遇。
附件1.《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点击下载:附件1.2019年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doc
附件2.《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评分标准》
附件3.《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
附件4.《嘉峪关中德学院实验班2019年录取办法》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